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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六部门联手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活动 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发布时间:2020/05/01 阅读数:837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教育厅、中共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全省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明确提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课程设置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学科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加快教学进度。

河北规定,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要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任何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链接等;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学科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要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要保证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河北强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提供的格式合同(服务协议)不得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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