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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6-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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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言:中文

周   期: 半月刊

出 版 地:太原市水西关街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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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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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与现代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9-09-19 阅读数:482

张小建

摘 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逐渐扩大,与此同时,城市建设中一些深层次矛盾也逐步显露,其中现代化建设与文物保护是城市建设中一对矛盾组合体。如何在现代化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有效地保护原有文物,并合理利用文化遗产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做贡献,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文物 保护 现代化 建设

中图分类号:K249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文物保护与现代化建设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但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文物是人类长期历史活动中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结晶的产物,需要我们保护并且传承。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加快,更加不能忽视对文物的保护,我们必须对文物积极而合理的加以利用,为现实的生存和发展服务。

1文物保护的时代意义

文物的积淀凝聚着深厚丰富的文化内涵,成为反映人类过去生存状态、人类的创造力以及人与环境关系的有力物证,成为城市文明的纪念碑。无法复制的特征又使它们具有不可再生的唯一性特征,同时也赋予它们一种难得的文化价值,这种文化价值可以转化为宝贵的文化资源,对现代城市精神生活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文物的这种双重性质向我们提出了严肃的课题:它们的不可再生性要求我们必须进行妥善而有效的保护;它们的文化价值又要求我们积极而合理地加以利用,为现实的生存和发展服务。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对于文物来说,继承是最好的保护,发展是最深刻的弘扬。

2对文物保护的重新思考

首先,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国家早在1982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后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国家文物局、建设部、土地局下发了《关于在当前开发区建设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的通知》,从政策和法规方面对文物保护做出了明确的指示。《文物法》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在深入开展现代化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增强各级政府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使广大群众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

其次,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充分认识现代化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城市建设的管理体系,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文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消除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有法而无法依法办事”的怪现象。

3文物保护与现代化建设共同发展

3.1科学规划,实施“纳入”策略

要充分认识到历史文物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发展的财富、资本和动力,要不断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要通过整合资源,在继续加快发展的同时,促进文物的保护,将文物保护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城市规划的各个层面。一是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本地区文物事业发展计划,并将其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城市规划法》等有關规定,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三是将文物保护纳入财政预算,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四是将文物保护纳入体制改革,要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遵循文物保护工作规律,以及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五是将文物保护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文物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互相配合,共同搞好文物保护工作。

3.2挖掘价值,实施“利用”策略

我们要在城市化进程中重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结合,在合理保护的同时,发挥历史文物的价值和功能,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一要不断深入研究,把更多的反映人类社会进程的文化遗产列入保护之列,其中包括近代工业建筑的遗产。二要重视保护与利用的结合,不断挖掘历史文物潜在的文化内涵、社会价值和对城市发展的积极意义,使文化遗产融入人类现代生活,发挥更大作用。三是文物不仅能够陶冶人们的情操,使人们心情愉悦,而且能够对人们的精神起到抚慰和激励的作用,充分发挥文物对人们思想的引领和启迪作用,使文物工作在和谐文化建设中描金绘彩。

3.3避免短期,实施“长效”策略

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一项简单的、短期性的建设行为,而是一项高层次的、长久性的文化活动。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建立文物保护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文物及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涉及文物及其环境保护方面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编制。二是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的研究编制,同时推动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三是确保城市大遗址等重大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通过启动和实施重点项目,完成一批重要文物保护的示范工程,逐步形成文物保护的良好自然、人文和生态环境,改善当地人民生活,发挥文物保护综合效果。

4结束语

总而言之,文物是全人类宝贵的财富,对其保护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加快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应该有机结合,利用我国丰富的历史资源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真正实现文物保护与现代化建设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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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芳.如何在城市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共赢”[J].鸭绿江(下半月版),2015(02):50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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